|  收藏本站
中文  |  English

 首页  > 生态政策  >非法电鱼,可能入刑

非法电鱼,可能入刑

2020-01-09  

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从事电鱼行为,将不仅仅是查扣违法违规渔具、罚款这么简单,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。

昨日上午,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发布会,介绍厦门海洋渔业执法工作情况时提到,厦门正在积极推动建立禁渔期、禁渔区电鱼行为“行刑衔接”机制,以严厉打击电鱼这样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。在厦门,休渔期主要指每年的伏季休渔期,而禁渔区则是五缘湾一带海域。

“无论大鱼小鱼,还是虾米,电鱼船可以说是一网打尽。”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翁桂孙介绍,电鱼捕捞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捕捞行为,会对海洋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。近年来,厦门海域针对电鱼违法活动的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。2018年以来,厦门已共查获电鱼船31艘,收缴各类电鱼设施工具34件,收缴渔获物近700公斤,取缔非法制售电鱼工具窝点1处。

不过,电鱼船吨位大、速度快、经常抱团等新情况层出不穷,查处难度越来越大。依据新的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,将休渔期、禁渔区电鱼行为“入刑”,这为厦门打击电鱼行为提供了一件利器。

今年7月,在厦门的伏季休渔期间,市海洋发展局下属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海警、检察院等部门联动,成功将1起休渔期电鱼案件移交海警部门立案调查,实现厦门地区休渔期电鱼案件“行刑衔接”零的突破。 据介绍,这起案件的处理对厦门海域的电鱼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。

据悉,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将继续完善打击禁渔期、禁渔区电鱼行为行刑衔接”机制,积极与海警部门互动,进一步规范联合办案流程,提升协同执法默契度和威慑力。

 


关注生态网

《世界生态》杂志社版权所有 ISSN:2640-4036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国务院侨务办3号楼